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19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于2019年9月22日9:00前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可通过资格复审。
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7.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如何界定岗位条件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工作经历”、“两年”?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部队服役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两年及以上,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0.公开招聘期间需要出具和使用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招聘各个阶段使用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1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2017—2019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事业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9月20日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9年9月。
(5)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应聘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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